1994年上市至今近30年,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大通)如今因为年报“难产”、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2022年度报告、并且截至目前仍未披露,被深交所拟决定终止股票上市交易。与此同时,*ST大通近日已被证监会立案。
上市30年“老企”年报“难产”
被拟决定终止上市
近日,*ST大通因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披露2022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一季报,先后被深交所告知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被证监会告知立案调查。
根据规定,4月30日,是A股公司披露2022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度一季报的最后一天。然而,*ST大通却无法法定时间内披露。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要求对我司所有合作伙伴,全部进行穿透审计,这里边包括大型央企,普通民企等等,我们公司已经做了全力的配合,过程中已协调大部分企业提供了穿透配合,一部分企业正在协调之中,因这类企业非我公司并表企业,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所以进度可能受到一定影响,故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4月29日,*ST大通公告称。
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3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2 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ST大通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停牌。
与此同时,根据公告,*ST大通2021 年度财务报告曾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ST大通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 条(三)、第 9.8.1(四)条等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而此次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四)条“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ST大通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果不其然,*ST大通5月10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3〕第 161号):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你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与此同时,次日,*ST大通公告,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72023 10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董事长未勤勉履职期间、录得巨亏业绩
屡遭监管“问候”
作为一家于1994年上市至今将近30年的“老企”,*ST大通如今却落得个“将退市”的结局,令人唏嘘。不过,从*ST大通上市以来的业绩、以及频频被监管“问候”的多个维度来看,退市或并不意外。
据公开资料,*ST大通总部位于深圳,于1994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上市之初,*ST大通是以生产电子元器件为主体的工业企业,包括生产经营积层陶瓷电容器,中高压陶瓷电容器,管状陶瓷电容器,圆片类陶瓷电容器,半导体陶瓷电容器,及微型高湿电解电容器等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电熨斗、电吹风、咖啡壶及相应零配件,电解电容器用的铝壳、导针、胶塞以及电解电容器用的铝箔;其后,*ST大通不断变更主业,包括电子产品贸易、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等,截至2022年度半年报提及的,公司的主业为生物科技、大健康产业、供应链服务及民间资本管理三大板块。
主业几经变更的同时,也伴随着业绩上的起起落落,甚至身陷亏损多年。
公开数据显示,2004年至2006年,*ST大通的净利润以及扣非净利润均为亏损,其中净利润分别为:-0.07亿元、-0.50亿元、-1.65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0.07亿元、-0.50亿元、-1.65亿元。值得注意的是,扣非净利润方面,从2004年至2008年,均显示亏损,分别为:-0.07亿元、-0.50亿元、-1.65亿元、-0.14亿元、-0.08亿元、-0.45亿元。除此之外,在2014年、2018年、2021年,*ST大通的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均显示亏损,其中净利润分别为:-0.49亿元、-25.50亿元、-6.30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0.45亿元、-25.58亿元、-2.54亿元。
尽管目前,*ST大通无法在法定时间内披露2022年度报告,不过,其曾在今年1月31日预告,称2022年度预计扭亏为盈,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2,300 万元– 16,000 万元。
不过,结合年报“难产”的原因,以及上一年度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来看,其中的真实性需要打上一个大的问号。
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笔者据公开数据统计,*ST大通上市29年期间累计收到24个问询函、5个监管函、2个纪律处分。其中,有关财报问询函,涉及8个函件。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监管的频频问询,*ST大通延迟回复更是“家常便饭”。巨潮资讯网数据显示,相关延期回复公告共录得32个。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2017年至2019年, *ST大通时任董事长更是长期在国外,未能履行董事长职责而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据深交所披露《关于对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郝亮、袁娜的监管函》,显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5 月期间先后聘任你二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其中郝亮任职期间为 2017 年 9 月1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7 日,袁娜任职期间为 2019 年 1 月 3 日至 2019年 5 月 27 日。在上述任职期间内,郝亮长期在国外,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长职责,袁娜实际主要从事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剑的一致行动人)的行政工作,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长职责。”
而前述董事长“未能履行董事长职责”期间, *ST大通2018年净利润以及扣非净利润均录得超25亿元的巨额亏损。
近三十年“风雨”相伴、相随
投资者该怎么办?
*ST大通拟退市的消息引起广发关注,而投资者何去何从?如何维权?未来投资实践中,又应该如何甄别问题企业、避免“入坑”或是眼下更应受到关注的点。
*ST大通表示,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6.1、9.6.2、9.6.10 条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同时,*ST大通称,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1.16 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那么,对于投资者而言,在未来的投资实践中,又应当如何去“避坑”?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提醒,针对有“退市”风险的企业,最简单的方法,投资者可以从相关的风险警示标志来识别,进而避免“入坑”。例如,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会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会冠以“ST”字样,以示区别。若上市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两种情形的,会在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除此之外,还可以从财报等方面识别风险,特别是当企业出现了财务指标不符合上市交易标准、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等迹象时,应少碰为宜,或者自觉远离,以防范投资风险”,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
除了投资者层面,针对监管层面,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从监管层面,应从两大方面提升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第一,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加快构建"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A股新生态,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奠定基础。第二,提高科技监管水平和发挥社会监管力量,从而压严压实相关主体责任,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巨潮资讯网、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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