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药行业成为反垄断的重点行业。
5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信息显示,又有两家企业因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等被罚,两家公司合计被罚没3.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所涉药品包括: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为重要药品,是国家基本药物、医保药品和临床必备急抢救药品。多家媒体此前曾报道,去甲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在临床上出现大幅涨价和断货的情况。
有业内人士指出,原料药稀缺、涨价,垄断性生产经营等都是加剧急救药频频涨价、缺货断供的原因。
此次被罚的远大医药与武汉汇海是我国仅有的两家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的供应商。
据市场监管总局调查,2010年以来,中国境内具有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生产资质的企业仅有远大医药和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振东泰盛)。而武汉汇海通过包销方式,实际控制山西振东泰盛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的销售。
那么远大医药是如何垄断市场的?
处罚决定书显示,远大医药与武汉汇海多次沟通后,于2016年6月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武汉汇海停止销售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由远大医药给予补偿,并在随后实施了该垄断协议。
通过上述协议,远大医药长期成为中国市场上两种原料药的唯一供应商,导致相关制剂企业无法从当事人以外的渠道购买该品种原料药,原料药供应和制剂销售也受到远大医药控制,推高了急抢救药品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价格,增加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
公开资料显示,远大医药为港股上市公司,聚焦创新药及高端医疗器械,涉及包括:呼吸及重症抗感染、心脑血管急救、抗肿瘤(免疫治疗)、核药(介入治疗、RDC)抗肿瘤、心脑血管精准介入高端医疗器械等多个业务领域。
市场监管总局的通报发出不久后,远大医药在港交所发布声明回应称,附属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的调查,接受处罚并根据要求组织整改,保持与监管部门的积极沟通,完善销售及合规体系,积极妥善解决相关整改要求,已经终止了相关的垄断协议,积极与客户沟通,合法合规地向市场供应相关原料。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孟雁北对该事件发文指出,原料药是用于制造制剂的活性物质,作为生产各类制剂的基本原料,处于医药产业链上游,是保障下游制剂生产、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基础。
由于我国原料药行业存在批文数量少、市场壁垒高、需求刚性强、价格弹性弱、市场集中度较高等特点,从而容易产生垄断行为。
“生产环节的市场高度集中是原料药垄断案件频发的重要诱因。为了预防垄断行为发生,还应考虑从源头入手,便利市场准入,增加原料药供应来源,提升市场竞争水平。”孟雁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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