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5月30日,厦门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长城国瑞证券在开展私募资产管理和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存在独立性不足,个别资产管理计划构成关联交易,虽根据内部制度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由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报请作为关联方的控股股东审批同意的问题。其次,风险管控不到位,资管业务相关风险指标设置管控不足,个别资管产品在个别时点出现杠杆率风控指标超标的情形。
此外,长城国瑞证券还存在尽职调查不到位,部分资产证券化业务项目尽职调查中对基础资产的核查不够充分;项目存续期限不匹配,公司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存在基础资产债权期限长于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限的情形;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资产证券化业务项目立项、内核阶段利益冲突审查机制不健全等违规问题。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厦门证监局决定对长城国瑞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厦门证监局要求长城国瑞证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于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厦门证监局还指出,杨堃作为公司主管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赵洪伟作为资产管理业务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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