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偏远地区应如何进行非遗传承

2023-06-04 09:44:10 《小康》杂志社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刘慧

促进农村偏远地区非遗的保护传承,要在提高文化自觉等方面下功夫。

为进一步推进非遗全面发展,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临之际,笔者通过田野调查、文献查阅等方式,分析农村偏远地区非遗保护存在的政府主导保护模式下的差序化现象、传承主体存在的创新匮乏现象、较为严重的无人传承现象、非遗项目普遍存在的与市场脱节现象等危机。因此,笔者提出提高文化自觉、财政扶持政策合理化、丰富传承模式、引导资源转化等非遗保护路径,以期为农村偏远地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借鉴。

城市化进程、人类文明演进叠加科技变革等因素,影响着信息流动缓慢、结构变迁相对滞后的农村偏远地区村落,更为散落在这些村落的非遗传承带来严峻挑战。一是政府主导保护模式下的差序化现象。鉴于交通成本、传承人年龄等各方面的因素考量,辖区内影响力较大、相对距离较近的非遗项目更容易得到展示传播的机会,对偏远村落非遗项目更倾向于实行建立档案等静态式保护模式,造成了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差序化格局”,这种格局让地处偏远村落的非遗更趋于边缘。二是传承主体存在创新匮乏现象。非遗传承主体普遍学历偏低,知识结构单一、思想传统保守,偏远村落更是如此,即使被政府挖掘后,也难有进一步的文化自觉行为。三是偏僻村落非遗存在较为严重的无人传承现象。青壮年外出打工谋生使得农村偏远地区村落出现空心化现象,加之非遗项目固有的严格的传承制度,技艺本身费时耗工,使得非遗载体更趋瓦解之势,导致严重的无人传承现象。四是偏远村落的非遗项目普遍存在与市场脱节现象。随着时代的变迁,一些民俗、习俗也随之淡化,甚至有消亡的趋势,费时耗工、程序繁复的非遗项目在机器化生产的冲击下逐渐失去市场。

为促进农村偏远地区非遗的保护传承,一是要在提高文化自觉方面下功夫。建立有效的服务平台应对“993861”,有效地利用农闲时间、赶场时间等,形成聚居、聚集式宣传引导;相关学校推动非遗项目的教育养成,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留守儿童”的文化自觉意识。利用“互联网+”的方式,如将辖区内非遗项目纳入辖区内物联网点播平台,形成辖区内的名人效应,从而带动附近民众,以见人见物见生活来达到一种区域性的文化自觉。二是在合理化财政扶持政策方面下功夫。建议制定适度的非遗传承人梯度扶持政策,对地处农村偏远地区、生活条件不佳的传承人,多划拨扶持资助资金,在保障传承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促进传承。对于能适应现代市场需求的非遗项目,更多地给予税收减免等助力良善经营方面的支持政策,传承人补贴则在其次。建议探索转移支付的模式,在发达地区以对口支持的形式来进行弥补。积极对接福利彩票等公益基金以获得更广泛的支持;也可像为扩大地方教育经费资金来源而征收教育附加费那样,探索非遗专项经费增加的可行性论证。三是在丰富传承模式方面下功夫。可利用村委会等现有场所,由村委组织建立传艺坊,吸收留守儿童来传承技艺,既照看了留守儿童,又传承了技艺,还丰富了他们的童年生活。可建立非遗工坊,在优化传承模式、推进传统文化传承的同时,间接吸引青年人返乡创业,增加农村偏远地区非遗传承载体量。四是在非遗项目资源转换方面下功夫。拓展项目传承与发展的生态链条,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政府多措并举,借助农文旅融合发展,引导涉农、涉文旅的社会资金、人才关注开发非遗资源,使相关的非遗项目在产业链条的拓展下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

(作者系重庆市巴南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群文馆员)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3年5月下旬刊

(责任编辑:周文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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