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李蕾
延期回复交易所问询函或者关注函,似乎已经成为A股市场的一项常规操作。
近期,一批上市公司集中发布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的公告。根据笔者的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5日,已经有超过200家公司发布了延期回复2022年年报问询函或其他关注函的公告。而延期的理由,大多是问询函涉及的问题数量多、回复工作量大等,有的公司还以此为由多次拖延回复,不仅令人怀疑其延期回复背后的目的,对投资者的价值判断也会产生重要影响。
交易所对上市公布下发问询函或者关注函,是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其他手段还包括下发警示函、监管函等,根据上市公司涉及事件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区分。一般来说,当监管下发警示函和监管函时,通常都是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例如出现关联交易、敏感期交易股票、未按承诺事项履行等。
问询函和关注函则表示上市公司不一定违规,但交易所需要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且这些情况往往都是市场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例如大型募投项目进展、与一些重要客户的关联关系等,而这些信息往往也会影响公司股价走势,对投资者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信息。
尤其是在全面注册制背景下,投资者对于公开信息的依赖程度更高,依靠这些信息才能对企业的长期价值、基本面等进行理性分析和判断。通过交易所的问询,以及上市公司的回复,这些重要信息才能被披露出来,对于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倒逼上市公司提升信披透明度等都大有裨益。
反过来说,如果上市公司刻意拖延回复,无疑将影响投资者的价值判断和投资预期,还有可能导致后者因信披不及时、不了解实际情况而蒙受损失。笔者认为,相关公司可能涉嫌虚假陈述中的“不正当披露”,投资者有权向其提起诉讼。
当然,有的问询函确实因为事关重大,或者涉及的不确定因素比较多,上市公司需要更多时间来准备回复,这也无可厚非。但近年来笔者注意到,越来越多上市公司将“延期回复”当成一项常规操作,有的公司不仅多次延期,还能同期延迟回复年报问询函和其他关注函;还有的公司面对监管的多份问询,可以做到40、50次地延期回复,不得不令人发问:这到底是重视还是敷衍?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一般来说,问询函应在7日之内进行回复,否则有违“及时”原则。这些钻规则漏洞、多次延期回复的公司不仅不符合相关要求、降低了信披的有效性,从长远来看更是不利于整个A股市场生态的健康发展。对于这类一拖再拖的公司,在引导其充分、规范信披的同时,也应该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举措,才能止住这股“拖延症”的歪风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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