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河长办、法院联合开展巡河暨水源保护法律宣讲活动

2023-06-07 09:16:00 中国经济网 

为积极发挥河湖生态法官在联动执法、普法宣教等方面的司法职能作用,凝聚河湖生态保护合力,近日,晋江河长办、晋江法院联合开展巡河暨水源保护法律宣讲活动。

在南低干渠某村段,针对现场发现的河道违法行为的治理难点,河湖生态法官提出:“依照防洪法、水法及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河道内存在的阻水障碍物、妨碍行洪的物体的,或存在对河道护岸造成破坏、侵占及毁损的,应及时清除,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针对湖漏溪某村段现场发现的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行为的界定问题,河湖生态法官提出:“依照防洪法及水法的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搭建的,一要看是否影响行洪安全,二要看是否属于违搭违建,建议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合执法,对相关搭建予以认定后进行处理……”

在新港河某段,针对现场发现的沟渠旁相关建筑的治理难点,河湖生态法官提出:“建筑物是否为违章建筑,取决于是否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是否侵占安全通道、非法占用农地、影响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建议与自然资源部门甄别认定……”

在联合巡河过程中,双方还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河湖管护和治理能力,司法助力河长制工作以及如何深度发挥河湖生态法官职能等问题进行交流。

龙湖镇晓新小学位于龙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师生们日日与龙湖相伴,对于母亲湖的体验和感受更加真切,为增强全校师生关于饮用水源地的法律意识,当天下午,晋江法院、晋江河长办共同开展“水当当校园说法”活动,晋江市生态环境讲师团成员、晋江法院法官助理陈瑜滨为该小学100余名师生带来以“了解身边水,共护母亲湖”为题的涉水法律法规宣讲讲座。

讲座从介绍晋江河湖生态法官“水当当”的卡通形象开始,以《我们用的水,从哪里来?》《身边的水源地,在哪里?》《水源地的水,够用吗?》《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怎么辨认?》《保护饮用水水源,怎么做?》《破坏饮用水水源,承担什么责任?》六个问题为主线,选取真实的案例,穿插视频与动画,以案说法,授课老师寓教于乐、频频发问,学生们积极思考、争相抢答,课堂气氛轻松活跃。

讲座结束后,孩子们纷纷表示自己也要做爱水护河的“水当当”,要自觉做水源地的守护者,维护水源地生态环境,还把课堂上所学到的保护水源地的法律知识普及出去,引导更多人了解、参与水源地的保护中来。

(责任编辑:周文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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