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据报道,广东广州一网店店主发布视频吐槽称,儿童节过后表演服被大量退货,退货的衣服都已被穿过且有汗渍。无独有偶,山西某高校的学生近期网购了一批表演服,在活动举办后集体退货,店家发文怒斥学校校风有问题,目前当事学校已经向店主道歉。
消费者同样不可“任性”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上述“用完就退”的做法,将一些人的不诚信暴露无遗。【详细】
“推诚而不欺,守信而不移”,不仅是对经营者的要求,也提示消费者自省,不可“任性”。网友群体中消费者占多数,但在这件事上却纷纷替卖家鸣不平,这体现出公平公正的交易是各方的共同追求。退货事小、失德事大。对待此类利用规则漏洞耍小聪明以满足个人利益的行为,道德评判仍有着较强的约束力。【详细】
互信循环不容蓄意退货者打破
便捷的网购退货,给买家带来了良好的体验,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隔空挑选”的障碍。若不影响二次售卖,卖家乐意买家试穿、试用,这有助于提高实际成交量、积累店铺口碑。同时也要看到,每一次购买与退货的背后,不仅有金钱的往来,还有信任的互惠。信任卖家的退货态度,才有了买家的放心下单;信任买家的退货动机,才有了卖家的高效服务。这个正向循环若被蓄意退货者打破了,受损的将是双方的利益。【详细】
在网络消费中,诚信是商家和消费者建立联系的基础。需要明确的是,退货并非不道德的行为。如果是个人购买,那么退货应基于尺码颜色不合心意等理由;如果是为了集体购买,退货也应基于活动的变化等原因。但如果退货的目的是为了省一点小钱,集体“薅羊毛”,那就涉及诚信缺失的问题了。这不仅损害了商家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纽带,长远来看不利于建立和谐的网络消费环境。【详细】
重视市场诚信秩序的平衡
事实上,利用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过度用权损害商家权益和正常交易秩序的事件,此前也有发生,并引发社会质疑。【详细】
这说明社会不仅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同样重视市场诚信等秩序的平衡。毕竟,如果消费者过度用权,经营者权益得不到保障,长此以往损害的还是消费者的根本利益。
进而言之,要填补规则和政策的漏洞,避免有人恶意钻空子,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从而保证买卖双方权益的对等和平衡。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活跃的消费环境需要多方合力打造。【详细】
(以上综合工人日报、南方日报、东方网、红网)
V视角:
@uiki:这种可以拒收的吧,都有味道。
@吾声细语:之前我就觉得“七天无理由退货”有“空子”,果然有人“钻”。
@东北211:投机取巧,搬石头砸脚。
@蓝色晴空下:学校统一表演应该让老师租服装。
@可爱熊宝宝的妈:这种表演服我个人建议是搞两种类型,一种是租赁款,一种是销售款。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某些消费者却利用这一规则占商家便宜,实在可耻。商家经营离不开信誉,消费者消费也不可“任意妄为”,买卖双方都该秉持诚信公平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互信基础,维护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进一步来说,有关部门要完善制度设计,以保障各方权益不受侵害,防止有心人将“无理由退货”变成“无底线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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