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详解:全国失业情况不会被低估

2023-06-15 11:08:00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5日讯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详解中国的就业统计情况。

付凌晖说,我国的就业统计主要是依托国家统计局劳动力调查制度。我国劳动力调查制度自建立以来不断健全完善,我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科学规范,与国际标准接轨,能够客观反映我国城镇就业情况。

一是我国失业率统计方法科学。我国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就业、失业的统计标准,将16岁及以上人口划分成三类,一类是就业,一类是失业,还有一类是非劳动力。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就业人口是指在调查参考期内,通常为一周,为了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工作一小时及以上和因休假、临时停工等暂时离岗的人,这些人都属于就业。失业人口是指没有工作,在近期寻找工作,而且立即能去工作的人。这些人有工作能力、工作意愿,这属于失业人口。非劳动力是指16岁及以上既不属于就业人口也不属于失业人口的人。比如,没有工作意愿或失去劳动能力的人,这些不在就业和失业统计范围之中。比如前面谈到的青年人,有一些在校学生没有寻找工作,也没有工作意愿,是不会统计到失业率当中的。刚才我们说青年人总量是9600多万,但实际在找工作的大概只有3300多万,其余部分属于非劳动力。也有一些人,由于照顾家庭,不参与到劳动力市场,也不在劳动力统计当中,这是国际通用的标准。调查失业率的计算,用的是失业人口除以就业人口加失业人口之和。

二是我国劳动力调查严谨规范。前面谈到的是如何计算、调查,数据是怎么来的?主要是通过劳动力调查采集就业情况基础数据得来的。从调查方法看,国家统计局每月在全国范围内抽取34万个住户开展劳动力调查,这些住户在我国31个省(区、市)的城镇和乡村范围内随机抽选,抽中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范围内的所有有人居住的永久性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比如工棚,都在调查样本范围内,抽样设计具有较好代表性。34万住户中,大概有25万户是在城镇抽取,约9万户是在乡村抽取。从调查对象看,对于抽中住户中在调查时点居住的人口,不受地域、户籍、年龄等限制,都要接受调查。调查对象包含小微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在内的所有人群,既包括本地户籍人口,也包括外来人口,比如进城务工和寻找工作的农民工。从调查内容看,既有按国际劳工组织建议的关于就业、失业统计标准设置调查项目,也有根据我国国情设置的反映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等情况的调查项目。从调查方式看,国家统计局每月组织调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入户实时采集数据,并通过网络直接报送国家统计局。

三是我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客观反映就业形势。我国城镇地区是非农就业的主要区域,非农就业和经济变动相关性较强,所以长期以来我国月度主要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从国际上看,非农就业更受关注,从我国情况看,农民工是我国一支重要的就业大军,农民工绝大多数都是在城镇地区非农就业,是统计到城镇调查失业率中的。农民工返乡的影响在城镇调查失业率中也有体现。比如,在沿海打工的农民工返乡回到中西部地区后,如果他还是在附近的县区、城区或者镇就业,也还会包括在城镇调查失业率中;如果他回到乡村,可能会带来城镇就业人数的减少,对城镇调查失业率会有影响,但这部分会在乡村调查失业率中有所反映。我国乡村地区主要以农业就业为主,经营农村家庭承包地比较普遍,失业率水平低于城镇地区。

付凌晖表示,总的看,我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不会低估全国失业情况,能够客观反映真实就业情况。从历史看,我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也客观反映城镇就业变化情况。比如2020年年初,受疫情冲击,城镇就业压力陡然增大,城镇调查失业率明显上升。随着各项稳经济政策出台,经济运行逐步稳定,调查失业率也逐步回落。从今年情况看,经济运行整体恢复向好,城镇调查失业率总体回落。但也要看到,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部分群体失业率较高,这在失业率调查中也得到了客观反映。我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方法、统计对象、统计标准与国际接轨,能够客观反映调查失业率整体情况。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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