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和大家对孩子的关照,我一定会服从监管!”近日,在湖北安陆市看守所内,从检察官手机里看到一岁半的女儿在福利院里得到妥善安置的视频和照片后,居某某情绪平静下来,向检察官道谢。
6月17日,安陆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威介绍,居某某因多次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2022年12月又因犯盗窃罪被安陆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由于孕检呈阳性,未被收监执行。安陆市法院要求居某某配合相关部门做进一步检查,但其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失联。
今年5月,法院将居某某的判决及执行情况通报给安陆市人民检察院,该院建议将罪犯及时交付公安机关执行。5月17日,安陆市公安局对居某某进行网上追逃,6月5日,居某某被武汉警方抓获,并在次日由安陆市公安局押解回安陆。
“你们抓我之前,我已经吞下了两根‘针’,再说我的孩子还这么小,把我抓了她怎么办?还是放了我吧。”居某某告诉办案民警,在被抓之前趁乱吞食了异物。民警还发现,居某某将一岁半的女儿带在身边。
经过体检,罪犯孕检结果呈阴性,确认其体内存在两根10厘米左右的金属棒状物质。因此,该罪犯既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送交看守所收押也存在安全风险。一时间,公安机关陷入两难。
安陆市公安局立即征求安陆市检察院意见。该院经审查并请示孝感市检察院后认为,居某某属惯犯,不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又吞食异物、携带幼儿,明显具有企图逃避刑罚处罚的故意,应坚持予以打击,要在确保罪犯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交付执行刑罚。
经过会诊,医生初步判断居某某体内异物为疑似两枚塑料包裹的发卡,造成罪犯生命危险和身体伤害的可能性小,可通过胃内异物取出术取出。6月7日,居某某体内异物被取出,随即安陆市公安局将其送交安陆市看守所收监执行。收监后,由于担心女儿无人照顾,居某某一度哭闹不止、对抗监管。
“居某某携带的一岁半幼儿,一定要安置好!”在指导安陆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办理案件的同时,孝感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胡俊特别叮嘱,要积极协调各方,妥善安置居某某的女儿,消除其不安和对抗情绪。
针对这一问题,安陆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未检部门一体化融合履职,会同安陆市公安局向安陆市委政法委汇报,通过政法委与妇联、民政局等部门协调,及时将幼儿安置到安陆市儿童福利院,由福利院指派专人妥善照顾。
6月8日,安陆市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和未检部门人员到福利院实地了解孩子的生活居住情况,随后到看守所通过照片、录像和视频通话等方式让居某某了解孩子现状,告诫她要放下心理包袱,服从监管。看到女儿一切安好,居某某表示将遵守监管规定。
据了解,在公安机关联系到居某某家属并且严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后,孩子已于近日被接回家中照顾。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