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溪法院不断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职能,以实际行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安溪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一是邀请商事调解员、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定期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商事调解员座谈会,走访辖区企业,甄选优质企业纳入“白名单”,开展“订单式”送法入企,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开展好以案释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指导企业合法有效地签订劳动合同、买卖合同等,提高企业预防法律风险能力。二是创新推进破产案件智能化审判,为法官、管理人、当事人搭建信息共建共享体系,实现债权人会议、府院联动等破产协作事项全流程线上完成,妥善处理破产审理中的债权处置、维稳处突等工作,引导各方主体合法理性维权。在全市率先试点“债权人推荐破产案件管理人”制度,造涉房地产破产司法处置安溪样本,稳妥推进破产清算。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出台安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信用激励惩戒“红白黑”名单分级分类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强化社会信用治理,推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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