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锐评|亲戚孩子来店“帮忙”被认定雇用童工罚2.5万元,用人单位真要小心了

2023-06-26 11:12:00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陕西铜川,苏先生向华商报记者反映,他妻子开了一家烧烤店,2022年暑假期间,亲戚想让孩子锻炼一下,就送来他家店里帮忙。据苏先生称,铜川市劳动监察保障支队在店里调查时,“诱骗”他们与孩子签署了劳动合同,随后以雇用童工为由,作出了罚款2.5万元的处罚。苏先生怀疑对方钓鱼执法。(据6月25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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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铜川市劳动监察保障支队审理科科长严先生表示,关于童工的认定,是多方面的,让孩子补签《暑期工劳务合同》,只是一部分证据补充佐证,不存在“诱骗”、钓鱼执法。严先生表示,“依法严格来说,孩子父母也有责任,对孩子监管不到位,但出于人情考虑,没有对孩子的父母作出处罚。”因店方对处罚未予执行,今年6月,铜川市人社局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铜川市耀州区法院认为,此事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准许强制执行。

事都说清楚了,就是孩子的父母暑期将孩子送到烧烤店工作,每个月1500元,工资在10日发放,被劳动监察部门发现后被罚了。

我们得看到,如果烧烤店真的给孩子固定工资,那就不能简单称为“帮忙”,这跟签没签劳务合同关系不大。有专家称,童工要同时满足企业或个体支付劳动报酬和被雇方未满16周岁两个条件。所以,暑期里,用人单位一定要小心了。

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正处在成长发育时期,身体各种机能和心智尚不成熟,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国出台并修订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招用童工,并对违规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依法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行为都属于使用童工。考虑到文艺、体育等工作的特殊性,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

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也不属于使用童工。

出台这些法律规定,就是为了孩子能受到教育,不被盘剥。现实中,有不少家庭因为经济困难或是因为利益冲动,在孩子未达到16周岁时,就送去打工挣钱。一些用人单位则因为孩子容易管、听话、薪水低等因素,乐意雇佣他们以减少人力成本。在这样的“供需对接”下,如果不严管到位、依法处理,权益受损害的只会是孩子。

对烧烤店来说,给孩子固定工资,就不能称之为“帮忙”,帮忙是无偿的,对工作时长、工作强度就不会有要求。如果给工资,那必然就有岗位要求,孩子做得不到位或有失误,就面临着被责罚的可能。公众也不要想当然地认为,因为是亲戚家的孩子,店主就必然会通融、额外照看。

而且,在烧烤店这样的地方上班,且不说孩子是不是愿意,就说这个工作场所,都是铁针、炭火之类,烟熏火燎的,对于孩子的安全,也不得不考虑。

某地法院曾在一篇科普文章中称,实践中发现,快递公司、餐饮公司、安保公司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违法使用童工的情况居多。如有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利用寒暑假,以“勤工俭学”“暑期工”等名义进行有偿务工的情况,也构成非法用工行为。

在暑期,一些家长的确产生了让孩子去找个地方上班来得到锻炼的想法,但最好通过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来组织,不要想着从孩子身上赚钱。

至于烧烤店店主认为有关部门钓鱼执法、罚款过高等问题,可以通过正常途径维权。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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