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0月1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发现广东潮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金投资”)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期间,存在时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刘义勇为投资者曹莉代持公司的基金产品;在2019年2月后长期未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更新上报重大变更信息等问题,违反相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潮金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此外,广东证监局指出,刘义勇作为潮金投资的时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时,刘义勇为曹莉代持基金产品的行为也违反了有关规定,故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刘义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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