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0月13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发现黑龙江龙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存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未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违反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黑龙江龙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恪尽职守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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