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再“进宫”

2023-11-22 14:05:00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通讯员 孙燃 杨柳青

不久前,刑满释放的周某某,因手头拮据,再次干起了偷盗的“老本行”,结果再“进宫”。极目新闻记者11月22日从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犯罪嫌疑人指认涉案物证

今年10月9日上午10时许,周某某从湖北潜江市某村骑着摩托车出发,经过江陵县六合垸农场到白马寺镇某村,在村里寻找作案目标。当看到路边一房屋家里没人且大门敞开,于是周某某进入屋内实施盗窃。

随后,周某某在卧室挂衣架上的一个黑色女士单肩包内盗得860元现金,并骑车逃离现场。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10月12日,公安机关在潜江市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抓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提醒,市民家中的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有条件的可以加装报警器、摄像头等防盗设施,不再给违法犯罪人员留下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被盗,要对犯罪行为零容忍,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图片由江陵县公安局提供)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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