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11月27日,西藏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拉萨开发区凰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凰朝投资”)在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期间,存在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因此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凰朝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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