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提前吃午饭员工被判赔2万 法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

2023-12-07 09:34:08 和讯网  鲁忠福

  【海安法院判决高盛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两万元】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2022年11月,高盛公司以员工小王提前下班就餐12次为由,解除了与小王的劳动合同。小王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两万元,仲裁委支持了小王的请求。高盛公司不服,将案件起诉至海安法院。

  【法院判决高盛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高盛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未能履行通知工会的义务,也未在起诉前补正相关程序,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最终,法院判决高盛公司向小王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两万元。

  企业在处理员工违纪问题时,应确保合法合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员工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鲁忠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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