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盼
通讯员 黄雅楠
二人办了婚礼但未领证,因男方过错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在这种情况下,彩礼能返还吗?12月27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天门法院审理一起相关案件,男方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彩礼等费用,最终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金额的20%。
2021年12月,李某(男)和张某(女)经朋友介绍相识,2022年2月,二人确定恋爱关系后共同生活。同年5月二人谈婚论嫁,李某向张某给付见面礼9999元,随后张某发现李某私生活混乱,但双方亲属仍商定结婚事宜。7月,李某母亲向张某母亲给付彩礼88000元后,双方按照传统习俗举行婚礼。一个月后,张某再次发现李某与其他女性有不当行为,二人因此事发生矛盾,进而分居,李某遂诉至天门法院,要求张某退还彩礼、见面礼等费用共计156263元。
天门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张某在缔结婚约过程中,李某按照习俗给付彩礼,后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李某要求张某返还彩礼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但见面礼等其他费用并不属于彩礼范畴,同时综合张某提交的证据能证明李某与其他女性存在不当行为。李某的不当行为是导致双方感情破裂、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重要因素。结合本案事实和公序良俗,对于李某的诉讼请求,法院酌定张某返还彩礼金额的20%。
天门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向李某返还彩礼17600元,驳回李某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张某已自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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