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和食用预包装食品记住这四点!

2023-12-27 15:51:00 中国经济网 

预包装食品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美味的食品,逐渐成为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的热点消费品。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山东预制菜产业联合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预包装食品时记住“选、辨、食、储”四点:

一是选,即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尽量选择正规商超、便利店等经营场所,避免在街边摊点、无证商贩处购买,以免食品质量和安全无法保障。

二是辨,即仔细查看产品标签

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了解产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信息,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避免购买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产品。

三是食,即按规食用

消费者在食用预包装食品时,要按照产品标签上的食用方式进行食用,如是否需要加热、煮熟、搭配其他食材等,不要随意改变食用方式,以免影响产品的口感和营养。特别是即食、即热、即烹、即配等类型的产品,要严格遵守产品标签上的食用时间,不要超过保质期或开封后的有效期,以免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不良反应。

四是储,即注意保存条件方式

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需要注意产品的保存条件,如温度、湿度、光照等,按照产品标签上的要求进行妥善保存,避免产品受到污染或变质。特别是需要冷藏或冷冻保存的产品,要及时放入冰箱,不要放置在高温或阳光直射的地方。同时建议广大消费者不要过量或过频地食用预包装食品,应注意食品的营养均衡和搭配,多吃新鲜蔬果。

同时,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山东预制菜产业联合会共同倡导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标准,提升品牌形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放心的产品。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理性、科学、健康地消费预包装食品。如发现预包装食品有异味、异色、异形、异物等异常情况,或食用后出现不适症状,要及时停止食用,并保留好食品和购买凭证,积极与商家进行协商,依法提出合理诉求,协商不一致时,可拨打12345投诉电话,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周文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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