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备受关注的“山西精诚矿业瞒报事故40起、死亡矿工43人”有了最新消息——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1月18日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郝江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江陵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调整方面谋取利益;罔顾职责使命,在代县精诚矿业系列事故瞒报问题中失职失责;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郝江陵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郝江陵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对其作出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郝江陵 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郝江陵,女,汉族,1966年10月生,山西陵川人,大学学历,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
2008年11月,郝江陵出任忻州市代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2010年3月,她任代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一个月后,任县长。2019年9月升为二级巡视员,2021年2月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22年2月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上述双开通报指出,郝江陵罔顾职责使命,在代县精诚矿业系列事故瞒报问题中失职失责。
据新华社2023年7月30日报道,2023年6月媒体报道称,自2007年至2022年,精诚矿业有30多名矿工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被瞒报。报道刊发后,山西省立即组建联合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对该事件进行提级调查处置。调查组对精诚矿业2003年8月成立以来近20年间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起底式核查。经查明,到2022年发生“9·1”滑塌事故前,精诚矿业先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40起、死亡矿工43人。
纪检监察机关在深挖彻查瞒报背后存在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及“保护伞”,已对16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023年7月25日消息,郝江陵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郝江陵已被两次处分。
2022年8月,郝江陵就曾因代县一重大透水事故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具体来说,2021年6月10日,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3人遇难。调查发现,时任代县县长的她存在对涉事公司重大安全隐患以及采空区治理不彻底等问题失察失管。
2022年7月,山西省通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其中包括忻州市大量采选废渣乱堆乱弃严重破坏生态,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根据调查情况,给予时任代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郝江陵诫勉处理。
编辑|程鹏 盖源源 杜波
校对|王月龙
封面图片来源: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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