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不及时不准确 常熟汽饰及其董秘被警示

2024-02-20 11:12:00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2月20日讯(记者 胡朝辉 李冰岩)2月19日收市后,常熟汽饰(603035.SH)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警示函。

上交所随后也发布了《关于对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下称《决定书》)。

根据上交所发布的《决定书》,常熟汽饰在信息披露方面,相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募投项目延期未及时审议并披露。

根据常熟汽饰于2023年4月18日、6月15日、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对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上饶年产 18.9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下称上饶项目)、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下称常熟项目)、余姚年产54.01万套/件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下称余姚项目)进行变更。根据2019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述三个募投项目应当分别于2020年1月、2020年1月、2020年7月完成建设,但常熟汽饰在募投项目到期后未披露募投项目未按期完成建设的情况,也未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应审议程序,直至2023年,上述募投项目变更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且风险提示不充分。

根据2021年4月16日常熟汽饰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0年12月,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均未按期完成建设,上饶项目、常熟项目、余姚项目的投入进度分别仅为17.89%、17.38%、45.33%,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金额的50%。但常熟汽饰未能依规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出现异常的原因,也未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提示募投项目的变更风险和实施进度未达预期风险,直至2023年公司对上述三个募投项目均进行了变更。

上交所认为,常熟汽饰未及时就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影响投资者预期。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常熟汽饰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罗喜芳予以监管警示。

公开信息显示,常熟汽饰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内饰件总成产品。根据财报,常熟汽饰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约30.75亿元,同比增加19.15%;归母净利润约3.84亿元,同比增加3.93%。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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