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锐评|冒充涉事女教师开直播,岂能如此没有底线

2024-02-21 20:45:00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近日,“上海女教师被举报出轨未成年学生”一事引发社会关注,2月20日,有不少网友发布消息称,疑似“涉事女教师开直播”,根据网络截图显示,女子账号信息关联了“33岁”“上海·虹口”“华东师范大学”等内容,简介为“我就是要接住这泼天的财富”,但是IP地址显示为辽宁。(据2月21日中国青年报)

疑似冒充“涉事女教师开直播”的账号遭到网友质疑(图源:中国青年报)

据长沙政法频道消息,2月21日上午,已查不到该账户任何信息。此外,某社交平台出现多个名为“我不是张老师”的账户。目前,大批高仿号已被平台封禁。

“上海女教师被举报出轨未成年学生”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随着事件传播带来的知名度也不是什么正面评价,居然有人要利用这样的一个名气,以假冒当事人来蹭流量,难怪令网友感到错愕,这还有没有底线?难道只要有名,什么样的名声都不在乎了?主播不在乎,但世道人心在乎,自己不尴尬,别人也会尴尬,又岂能有市场。

相关账号遭到网友质疑(图源:中国青年报)

不久前,有网友发现,疑似成都太古里牵手门“石油姐”董某某开设账号直播,但中途突然关掉,不久后主页显示该账户已被封禁,这就表明,不是什么流量都可以去接的,还有公序良俗,还有规章制度,平台的态度也是明确的,不会给这种流量以机会。

相关账号被封禁(图源:中国青年报)

2022年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其中明确规定,网络主播应当坚持正确价值取向,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的行为。

《规范》还指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31种行为,其中一条就是“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传播格调低下的内容,宣扬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冒充涉事女教师开直播,显然就属于上述不得出现的行为。这既是炒作绯闻,又显得格调低下,而且,假冒他人也违反了职业道德,有损个人品德。据律师的介绍,博主的行为还对当事“女老师”构成侵权,属于违法侵权行为:侵犯别人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如果传播虚假内容,还涉及诽谤。

网友的评论(图源:网络截图)

如果博主冒充“女老师”身份,散布不实言论,则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博主将面临治安处罚。如果博主冒充“女老师”身份获得打赏之类,就涉嫌诈骗。

可见,假冒他人进行直播,不仅不会接住流量的泼天富贵,相反,还是取祸之道,会给自己招来麻烦,只会是得不偿失。无论他人身上是好名声还是不太好的名声,都不可去假冒他人来蹭这个知名度,这在现实中也行不通,一出来就如同“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要被封号。如此“见光死”,又岂是直播之道。

真要吃直播这碗饭,还得靠自己的努力,以真诚去获得认同,以踏实来博得美誉度,别想着投机取巧,这种蹭流量走捷径只会适得其反,还会自取其辱,又是何苦。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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