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建议修订《可再生能源法》丨两会时间

2024-03-04 15:59:33 和讯网 

  2024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新川村党委书记张天任提交4件立法议案,内容涉及可再生能源、应对气候变化、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取得长足进展。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 2023 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已突破 14.5 亿千瓦,占发电总装机的一半以上,创下历史性的超越火电的纪录。

  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稳健推进的背后,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正式实施,2009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修改,迄今已有 15 年,该法的实施有力促进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蓬勃发展,推动产业进入全面、快速、规模化的发展阶段,为能源结构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顶层制度设计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而言,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开发总量的规划缺乏约束性,且地方规划与国家规划的目标未充分衔接,总体布局和建设速度不够一致。可再生能源消纳压力,仍未在制度层面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业健康发展。此外,全额收购制度落实不够坚强有力,考核制度不够科学,传统能源企业责任落实不够明确等问题,也需予以解决。这些问题的背后,缺少法律的刚性约束是重要因素。

  2019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提出“根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针对当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建议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法修改”。因此,要从能源革命战略高度 考虑可再生能源发展问题,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在整个经济 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有必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法律,从而科学有序地推进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据此,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建议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是完善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建议在立法中明确,制定合理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目标,明确由电网企业、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共同承担全额保障性收购责任的法律定位,将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切实落到实处,进一步激发发电企业的积极性。

  二是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建议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可再生能源目标引导以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机制,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三是优化调整电价补贴。随着可再生能源发展,现行补贴政策已远不能满足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建议修改法律第 24 条条款,在统筹考虑政府财政支撑能力、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前提下,多渠道增加补贴资金,缩小资金缺口,优化补贴发放程序。加快完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形成机制。

  四是细化相关法律责任条款。强化电网、石油、燃气、热力等企业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徐帅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