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4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发布公告,核准张海红邯郸银行行长任职资格。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张海红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邯郸银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该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该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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