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河边洗澡溺亡同行人获刑11年,网友:定故意伤害是不是轻了?

2024-05-21 10:53:02 和讯网  自选股写手

  2021年7月11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发生了一起悲剧,14岁的李某阳和15岁的陈某胜、李某儒,以及12岁的李某牛一同前往上庄乡河道洗澡时,李某阳因不会游泳溺水,陈某胜在施救过程中也不幸被水流冲走,最终两人溺亡。事件中,李某儒因推搡李某阳至深水区而被控故意伤害罪,于2022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二审维持原判。

 

  李某儒的家人和律师对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和申诉,认为证据不足,且存在矛盾。律师指出,案件主要依赖李某儒的供述和李某牛的证言,缺乏实物证据,证据链不完备。目前,李某儒正在郑州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

  此案在公众中引起了广泛讨论,网友们对李某儒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意见不一。法律界对此也有不同声音,部分律师认为证人证言和被告供述虽可相互印证,但主要证人年仅12岁,其证言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需审慎考量。法律专家则指出,推搡行为导致的溺亡后果已达到故意伤害的程度,但其主观意图需进一步探讨。

 

  此事件提醒公众,提升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至关重要,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监管也不容忽视。社会各界期待通过此案的讨论,能够进一步增强人们对法律责任的认识和对生命安全的尊重。

(责任编辑:鲁忠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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