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贾运可
近期,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芯)在IPO过程中因财务造假遭到监管严厉处罚,再次将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诚信和合规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其中,6月11日,上交所对思尔芯开出纪律处分,5年内不接受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这是注册制以来交易所首单对IPO发行人处以5年内不接受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此前,证监会依法决定对思尔芯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对公司多名时任高管作出处罚。该案系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企业在追求资本市场融资时的道德风险,也凸显了监管机构在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和监管力度的重要性。
首先,企业在申报IPO过程中,不仅要满足上市标准,还要遵守诚信和法律底线。思尔芯为了满足上市条件,虚增2020年的营业收入(1536.72万元)和利润(1246.17万元),试图通过造假行为达到上市目的。这种“带病”申报IPO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和透明。监管机构对此类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无疑是对其他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上市的警示。值得注意的是,思尔芯在发现问题后主动撤回了IPO申请,但这并不能逃避责任。正如证监会所强调的那样,实行注册制并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任何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必须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其次,思尔芯的造假行为是证监会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这证明了现场检查是发现问题的有效手段。思尔芯作为首发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被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其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这一案例表明,现场检查能够有效揭示隐藏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来,监管机构应进一步提高此类IPO企业的现场检查比例,通过增加检查频次和覆盖面,加强对申报企业的实地核查,从而更有效地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利益。
此外,中介机构作为证券市场的“看门人”,在保障信息披露质量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思尔芯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并揭示其财务造假行为,未能起到应有的把关作用。这不仅损害了市场的信任度,也凸显了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为了有效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严格执法,确保其尽职履责。同时,中介机构自身也应提高职业操守和执业质量,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真正履行“看门人”的职责,确保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思尔芯事件为市场敲响了警钟。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诚信和法律底线,任何“带病”申报IPO的企图都将面临严厉的惩罚。同时,监管机构应加强现场检查,提高抽查比例,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督。中介机构则需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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