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19日讯 昨日晚间,广誉远回复上交所2023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就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业绩补偿事项及应收账款问题做出说明。
对于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业绩补偿事项,广誉远在回复函中表示,业绩承诺方暨公司前控股股东西安东盛集团目前持有公司的股份全部被质押或司法冻结,在上述股份的强制措施未解除之前,公司不具备回购并注销该部分股份的客观条件。
因此,西安东盛集团应补偿广誉远的现金总额由原测算的约8.54亿元调整变更为约9.34亿元。但公司称,其与西安东盛集团未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东盛集团短期不具备一次性现金偿付能力,偿付方案暂未形成,双方仍在密切磋商中。
广誉远表示,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不能于6月19日前收到补偿款,公司将及时启动法律追偿程序,全力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权益。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回函上交所时间为6月18日,次日即为6月19日。
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除偿付方案外,上交所也曾要求广誉远结合西安东盛集团主要财务数据、资产负债率及相关资产和业务情况,说明其是否具备补偿能力及后续安排,但广誉远并未就该问题做出详细说明。
此外,对于账龄为1至2年及2至3年的应收账款事项,广誉远补充披露前五大应收账款交易对象,并表示账龄超过1年视为逾期。回复内容显示,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最高的为山西广誉远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誉远”)、湖南凯信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凯信”),分别约1.08亿元、1.04亿元。
其中,山西广誉远应收账款账龄均在1年以上,已全部逾期。湖南凯信仅2824.51万元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其余均已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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