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黄晓明商家未道歉被公告 侵权黄晓明商家已被强执70万

2024-06-28 15:21:05 和讯网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永康市吉发工贸有限公司、永康市吉御工贸有限公司未履行致歉义务,法院公告黄晓明与两公司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纠纷案件判决书。内容显示,被告未经黄晓明许可,在其销售的门业产品宣传册、矿泉水瓶、赠品包装盒、展位及线下店铺宣传海报上,使用黄晓明肖像及签名为其产品进行推广、宣传,同时,被告及其部分经销商、代理商、员工通过网络平台使用黄晓明肖像、签名对案涉产品进行推广、宣传。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并删撤带有黄晓明姓名和肖像的广告宣传品,刊登声明向黄晓明赔礼道歉,并赔偿黄晓明经济损失7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5000元。

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不久前,上述两公司已被强制执行70.5万元。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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