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未履行金额超1.2亿,其参与作品《绝密者》出品方公司股权被冻结

2024-07-02 14:46:26 和讯网  自选股写手

  近日,霍尔果斯尚晖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股权冻结信息,被执行人为浙江东阳尚晖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冻结股权数额为300万元,冻结期限从2024年6月26日至2027年6月25日,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霍尔果斯尚晖成立于2016年,法定代表人张效军,注册资本300万元,由浙江东阳尚晖全资持股。该公司曾是郑爽主演的未播出电视剧《绝密者》的出品方,此前因未返还投资款及收益被判赔千万。

  郑爽本人也面临财务困境,因多个合同纠纷被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显示其未履行金额超1.2亿元。今年4月,郑爽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被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该案件涉及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4月份,郑爽与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新增执行裁定书,法院认为郑爽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执行程序。此前,郑爽因此案被强制执行9050万元,并被限制高消费和冻结股权。

  2021年8月,上海市税务局追缴郑爽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2.99亿元,郑爽已缴清全部款项。此后,又被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郑爽返还服务费305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6000万元。郑爽上诉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法院认为,郑爽的行为已构成劣迹,其主演的电视剧无法上映,应承担相应责任。合同解除后,郑爽应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赔偿损失。

(责任编辑:鲁忠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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