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邳州市法院审理了一起特别的案件。小马,一名刚成年的大学生,因经济压力增大,要求父亲马某继续支付她的学费及抚养费。然而,法院最终驳回了小马的诉求。
这起案件要追溯到2017年,当时小马的父母离婚,约定小马由母亲抚养,父亲马某每月支付1500元的抚养费,直至小马十八周岁。去年,小马考上大学,她希望父亲能支付她大学期间的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电脑和手机费用。由于多次协商无果,小马将父亲诉至法院。
马某在庭上表示,自己经济能力有限,且女儿已成年,他无力继续支付她大学期间的费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马已成年,目前接受的并非高中及其以下学历,亦非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因此要求被告继续支付抚养费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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