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发生在广东的交通事故引发了关于责任归属的法律讨论。小尹和小梁是同住的姐弟,一日小梁在姐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取走放置在客厅的车钥匙驾车外出,不幸发生事故导致行人身亡。交警部门认定小梁对事故负全责。
死者家属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者小梁赔偿损失,同时要求车主小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小尹辩称自己对弟弟的行为并不知情,因此不应承担责任。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小尹作为车辆所有人,在知道弟弟无驾驶资格的情况下,未能妥善保管车钥匙,存在保管车辆上的过错。因此,法院判决小尹需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的95万余元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其余70%的赔偿责任由小梁承担。
提醒车主必须尽到合理的保管义务,避免因保管不善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强调了无驾驶资格者擅自驾驶他人车辆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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