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因许某未履行致歉义务,白敬亭申请强制执行,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白敬亭与许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主要内容。内容显示,被告微博文章中指称原告的部分内容没有事实依据,且部分意见性表达使用了侮辱性的词汇,贬低了原告人格,构成对原告的侮辱、诽谤,其行为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法院判决许某在其微博首页向白敬亭赔礼道歉,并赔偿白敬亭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维权合理支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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