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遭遇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悲剧。该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在执行公务时,惨遭犯罪嫌疑人党某某(男,50岁,漯河市郾城区居民)行凶报复,不幸遇害。据悉,党某某此前曾是王佳佳法官所办理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
根据监控录像显示,这起悲剧发生在傍晚时分。经过紧张的搜捕,公安机关于8月8日凌晨3时左右,在党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党某某在被抓获时已经因畏罪服毒而昏迷,所幸经过医院抢救,目前已无生命危险。
郾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了《关于王佳佳法官依法办案惨遭杀害情况的通报》,表达了对王佳佳法官不幸遇害的沉痛哀悼和无比痛惜之情,并向其家属致以深切的慰问。同时,该院对于这种针对办案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了极大的愤慨和强烈的谴责。
目前,此案仍在公安机关的进一步侦办之中,相关细节和后续处理将在调查清楚后向公众通报。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和守护,对于任何破坏法治、伤害司法工作者的行为,我们都应予以最严厉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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