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8月15日,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向运城市电子商务商会、北京比鲁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公告送达王宝强与同骋天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上述两公司人格权纠纷一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原告王宝强请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同骋工匠”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其肖像、姓名的宣传内容,同时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万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10月9日上午在该院开庭审理。据公开信息,同骋工匠是一个全国连锁家装家政综合师傅用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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