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冒充父亲与母亲签字离婚?法官当场识破,婚姻缔结与解除,只能由当事人本人亲自作出意思表示

2024-08-27 13:53:16 和讯网 

 

  8月26日,在江西法院的一起离婚案件中,何先生与韩女士因感情破裂而走向法庭。韩女士提出离婚诉求后,法院受理并组织了多次线上调解,最终何先生同意离婚。按照约定,双方应到调解室与法官见面,但何先生因在外地工作无法亲自到场。

  当天,一名自称为何先生的男子,全程佩戴口罩和帽子,与韩女士一同出现在调解室。在签字前核对身份证信息时,该男子拒绝摘下口罩,并急切希望尽快完成签字手续。法官通过反复询问和警示,最终让该男子承认自己是韩女士和何先生的儿子小何,而非何先生本人。

  小何在母亲韩女士的教唆下,企图冒充父亲签字离婚。法官和工作人员对韩女士和小何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妨害到司法秩序。根据法律规定,婚姻的缔结与解除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亲自作出意思表示,不容许代理或强迫。

  此次事件反映出社会中对法律程序尊重的缺失,同时也提醒公众,司法程序的严肃性和法律秩序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任何试图通过欺骗手段干预司法程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通过这一事件,公众应更加明白,在法律面前,每个人都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司法的公正和秩序。

(责任编辑:董萍萍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