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
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将自11月1日起实施。相较上一次修订,也即2021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新版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由31条压减至29条,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面取消。
同日,商务部等三部门还公布了医疗领域扩大开放的最新安排,拟允许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9地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具体来看,新版负面清单删除了制造业领域仅剩的2条限制措施,一是“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二是“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
今年3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现行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包括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2017年至2021年,我国连续五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两个清单的限制措施分别由93条、122条缩减至31条、27条。其中,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已于2021年底率先实现制造业限制条目清零。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制造业是我国开放最早的领域,也是市场竞争最充分、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最紧密的领域。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充分彰显了我国扩大国际合作的积极意愿和支持经济全球化的鲜明态度。我国将依托自身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支持中外企业交流合作,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的同时,还要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
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公布的同日,医疗领域的扩大开放也迎来最新部署。
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生物技术领域和独资医院领域的扩大开放试点工作安排。其中,自该《通知》印发之日(2024年9月7日)起,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
同时,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通知》指出,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前述负责人表示,未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努力实现外资不仅可以“进得来”,而且能够“发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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