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赵李南
9月4日,深交所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付忠伟和赵亮发出《监管函》,敦促他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确保审计执业质量。
此 前 ,在 对 新 亚 制 程(SZ002388,股价6.01元,市值30.69亿元)的审计过程中,立信所未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了解和评估新亚制程新增的供应链代采业务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且审计底稿中关于相关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缺乏审计依据。同时,立信所在对新亚制程的保理和供应链代采业务收入审计程序以及函证程序方面的执行也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这一事件暴露了立信所在执业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此,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需要重视:
首先,审计的核心职责是为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保驾护航,确保企业的财务信息真实、透明。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独立、公正的审计,为投资者提供可信赖的财务数据,使他们能够作出明智的投资决策。当审计质量存在问题时,不仅会误导投资者,还可能进一步引发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心的丧失。如果“守门人”失职,最终受害的是广大投资者。
其次,审计机构必须深入理解企业内控体系。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内部控制体系对于企业的稳健运营至关重要。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核实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更应深入了解并评估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只有有效的内控,才能确保企业在业务拓展过程中保持合规性和财务稳健性。立信所在对新亚制程的审计中,未能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了解和评估供应链代采业务的内控有效性,这种忽视暴露了其在应对复杂业务模式时的审计能力不足。
最后,立信所应当“立信”。立信所作为国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拥有广泛的市场影响力。然而,影响力越大,责任越重。此次事件表明,立信所在审计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疏漏,需要认真反思自身的审计流程和内部质量控制。立信所要想继续在行业中“立信”,必须针对此次暴露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第一,应加强对新兴业务模式的学习和理解,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第二,需加强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避免类似的失误再次发生。第三,还应建立更加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每个审计项目都符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立信所事件折射出整个审计行业面临的挑战。随着企业业务模式日趋复杂化,市场对审计机构的专业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要想适应这一变化,审计机构必须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确保审计执业质量符合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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