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一家火锅店因使用地沟油被处以重罚。该店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节约成本和谋取利益,从2019年1月开始,回收餐厨垃圾炼制地沟油,并将其制作成火锅底料进行销售,直至案发时销售金额高达483万余元。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余某等十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50万元至5万元不等。此外,五名股东还需按所持股份比例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总计1451万余元。
此案件中,西昌市公安局还销毁了43家火锅店的有毒有害食品,展现了警方严厉打击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决心。同时,西昌市公安局发布了森警、食药环侦领域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以期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这起事件引发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深入讨论。一方面,它揭示了即使在国家严厉打击地沟油的情况下,仍有商家为了利益而不惜牺牲消费者的健康。另一方面,也提醒监管部门需要加强日常监督,要求企业建立可溯源的台账,确保食品安全。同时,餐饮企业也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