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段伟朵】11月26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郑州召开,《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大河财立方记者注意到,《条例(修订草案)》将支持新业态模式,统筹推动巡游出租车与网络预约出租车融合发展,并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和相关聚合平台的经营行为。
据介绍,《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自2008年5月1日施行以来,对规范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我省道路运输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促进上位法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适应行业转型发展新趋势、持续加快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枢纽经济发展,需对《条例》进行修订。
大河财立方记者从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现场获悉,《条例(修订草案)》共10章58条,相比现行《条例》新增39条、修改19条,删去26条。
《条例(修订草案)》加快多种运输方式融合。一是规定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道路运输发展规划,规划应当与铁路、水路、航空和轨道等发展规划合理衔接;二是鼓励建设多种运输方式一体衔接的综合货运枢纽,加强资源统筹利用,发展多式联运和共同配送,优化货物运输结构;三是鼓励各类运输企业开展合作,发展旅客“一票制”联程运输,推进旅客运输与旅游等关联产业融合发展。
《条例(修订草案)》支持新业态模式,统筹推动巡游出租车与网络预约出租车融合发展,并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和相关聚合平台的经营行为;大力支持发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明确了经营者的经营规范和承运人责任。
此外,《条例(修订草案)》围绕优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等方面作出调整。
责编:陶纪燕 | 审校:陈筱娟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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