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0日消息,因贷款经营管理不审慎、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违规发放借冒名贷款,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日前被昭通金融监管分局处罚款130万元。
时任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刘永恒、王树旌二人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时任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陈俊、刘罗红、季能兴均被予以警告;时任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茨院分社主任姚忠学被禁止三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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