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个税优惠政策扩至全国

2024-12-14 00:00:00 证券时报 

 

财政部、税务总局12月13日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称,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贺觉渊)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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