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纠纷和商业诋毁纠纷案件有了最终结果,引起了行业内的广泛关注。
据披露,2021 年 3 月,芯海科技向艾为电子及其客户 V 公司发送律师函,指控艾为电子的电子压力触控芯片侵犯其专利,并要求 V 公司停止使用相关芯片。同时,在上交所对艾为电子科创板上市审核期间,出现关于艾为电子 “技术抄袭” 等情况反映函,这使得艾为电子上市进程受阻,商业信誉也遭受冲击。
面对此情况,艾为电子迅速组建专业团队深入分析芯海科技所指控专利。艾为电子确信自身并未侵权,并果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针对芯海科技两项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
2022 年 5 月和 2023 年 2 月,这两项涉案专利先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无效,芯海科技也撤销了对艾为电子的专利侵权诉讼。
尽管芯海科技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所作出的专利无效决定不服并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上诉,但经过长达一年多的诉讼历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3年9月和2024年6月先后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了芯海科技两项专利无效的决定,并驳回了芯海科技的诉讼请求,芯海科技未再上诉。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艾为电子认为,芯海科技因捏造和散布艾为电子技术抄袭及侵犯专利权的虚假信息,损害了艾为电子商誉。2021 年 12 月,艾为电子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商业诋毁诉讼。2023 年 6 月,徐汇法院一审认定芯海科技构成商业诋毁。芯海科技上诉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并责令芯海科技消除负面影响并支付赔偿及费用。
此次纠纷的解决,为科技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应对不正当竞争方面提供了重要案例参考,也凸显了司法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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