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1月21日,法院刊登刘某某道歉声明。公告显示,刘某某称其在涉案账号上公开发布了针对宋茜女士的诽谤性博文,严重侵犯了宋茜女士的名誉权,损害了宋茜女士的个人形象及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社会影响。并表示,其已深刻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严重错误的,违背法律与道德,对于自身错误言论做出的侵权行为以及对宋茜女士造成的伤害十分懊悔、并深表歉意,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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