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因张某未履行致歉义务,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汪小菲与张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民事判决书。
公告显示,法院认为,上述被告在微博中针对汪小菲公开发布涉案言论,内容构成对汪小菲的侮辱、降低其社会评价、侵害其名誉权。法院判决上述被告向原告汪小菲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汪小菲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及取证费用1.8万元。案件流程信息显示,此前,张某某因此案被执行1.8万元,并被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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