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6月19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向郭某某公告送达王一博与其人格权纠纷案件民事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王一博诉请判令被告删除所有涉案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经济损失4万元、维权成本4万元,合计13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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