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迪丽热巴商行被判赔10万元

2025-07-21 09:13:31 和讯网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海口美兰区伊讯科技商行公告送达迪丽热巴·迪力木拉提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运营的账号上擅自使用多张原告的肖像及姓名进行品牌和商品的宣传推广,足以让社会公众误以为原告与被告销售的商品存在代言合作关系,商业使用目的明显,故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肖像权及姓名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判决被告海口美兰区伊讯科技商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0万元;上述判决生效后,海口美兰区伊讯科技商行未履行致歉义务,迪丽热巴·迪力木拉提申请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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