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刘治华新增一则开庭公告,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原告为刘治华,被告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刘琼兰、刘立浩、李俊峰、刘柳、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冯娴、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邓惠诚、刘南希、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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