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10月28日至2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9.2亿余元,被执行人还包括阳光城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光之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志敏,注册资本约41.4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开发、房地产开发等,由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现存480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118亿元,此外,该公司还存在多条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及终本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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