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出台《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被视为中国公募基金史上最严薪酬制度改革。新规初衷好,旨在打破“基金公司旱涝保收,基民亏损累累”怪圈,约束过高薪酬。但部分细节值得商榷,如“过去三年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十个百分点且基金利润率为正就降薪”,若此规定生效,巴菲特等投资大师在职业生涯某些阶段或面临降薪、下岗风险。三类经理受影响大:深度价值投资者、逆向投资者、防守型/绝对收益型经理。这还会带来行为异化,如基金经理追求接近基准、加剧抱团、人才“公奔私”等后果。总体看,新规是对不合理现象的纠偏,但部分细节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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