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发布指导意见 加强基层特色科室建设

2025-12-17 12:06:08 财闻 

12月17日,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其中提出,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发展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按照“坚持定位、适应需求、合理布局、错位发展”的原则,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疗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等业务及医技科室建设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辖区居民健康需求、人口老龄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等因素,重点加强若干临床科室建设,形成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具有基层优势和特色的科室,便利群众就近就医,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2030年,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建成1个特色科室。鼓励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建设特色科室。

提升服务能力。特色科室应重点结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中的基本病种开展服务,原则上单个特色科室应连续三年年诊疗量不少于3000人次(10万人口以下县可酌减)或占机构总诊疗量比例不低于10%,开展住院服务的,入院人数占机构总入院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0%。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特色科室服务要从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延伸拓展,实现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健康管理等系统连续服务。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医院感染防控制度等,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估。鼓励运用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手段,加强特色科室合理用药监测、院内感染防控、不良事件上报等管理,重点监控院感发生率、并发症发生率、不良事件上报率等。各地要将基层医疗质量管理纳入当地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落实医联体帮扶责任。发挥城市二、三级医院技术优势,依托医学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优势专科等,健全培育、轮训、对口帮扶等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培养基层医药护技骨干人才,提高基层特色科室临床适宜技术应用能力和服务水平。压实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责任,落实人员长期派驻要求,加强临床带教、人员培训,通过设置专家工作站、名医工作室、专科共建、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支持基层特色科室建设。

强化政策保障。各地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务实举措,作为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的重要内容,统筹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多种资源支持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合理配置设备,强化人员配备及培养培训,重点向基础薄弱地区倾斜。对已经建成的特色科室,各地要结合实际予以支持。适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的病种,实行统筹区内同病同付,引导群众优先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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