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玟二姐维权胜诉

2026-01-04 10:50:36 和讯网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向彭某公告送达原告李思林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法院判决彭某在其账号“子林说故事”发表致歉声明,赔偿李思林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公证费91元,同时负担案件受理费475元。

此前,法院曾刊登李玟二姐李思林与彭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法院公告,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其名下公众号发布的标题为“李玟二姐奸计败露!恶行被证实,难以想象李玟生前日子”侵权文章等。

(责任编辑:张晓波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